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8239:好评
位置好,房间干净整洁,有洗衣机,大电视,生活设施完备,服务周到,下次还会再来居住*
会员3162:好评
第一次入住此类的,感觉很不错,像家庭的感觉,无锡市中心,吃东西逛街,看电影都很方便,很多公交经过这里。18楼的风景不错。
我老叔:好评
服务态度不错,但是是自助式酒店公寓,每天只给擦地板,不给换被罩。有洗衣机、电磁炉、排油烟机,没有微波炉。位置不错,价格合理,值得推荐。